就在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一经发布,再次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同时,再次点名严禁“设备+耗材”销售模式,医院要防止被设备物耗虚高价格,通过集中采购等多种方式降低物耗成本,推动医疗检查项目总价合理下降。
《通知》强调,对于社会捐赠和应使用政府性资金购买的大型检查治疗设备,测算项目定价成本时,应按公益性原则扣除设备折旧、投资回报、还本付息等费用,将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纳入动态调整范围,持续降低偏高价格。
《通知》还提出,充分听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专业性意见建议,优先从治疗类、手术类和中医类中遴选价格长期未调整、技术劳务价值为主(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部分占比60%以上)的价格项目纳入价格调整范围,每次价格调整方案中技术劳务价值为主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原则上占总量的60%以上,客观反映技术劳务价值,防止被设备物耗虚高价格。
同时,对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确有必要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可适当体现价格差异。总结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专项调整经验,按照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科学把握检查化验项目价格构成要素,通过集中采购等多种方式降低物耗成本,推动项目总价合理下降,切实向群众传导改革红利。
根据《通知》要求,未来医院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有望全面走低的同时,所有大型设备销售将从进院成本开始测算,除人力成本外的所有试剂耗材,都要全面降价,严格管理。
厂家将设备以低于市场价格售卖/捐赠给医院,从而达到销售试剂耗材的目的,此举无疑是医疗行业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违规行为。
因此,近年来这种企业免费捐赠、投放医疗设备,销售试剂、耗材等现象,成为了国家严打的核心,但这种销售模式至今仍然屡禁不绝。
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信息显示,南通市松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赠送医用干式胶片给医院的形式贿赂如皋市人民医院。被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9.28万元,罚没款合计249.28万元。
同样的,违规的医院也不在少数。同样是2月份,十堰市太和医院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通报》了解,该院仍出现医疗设备采购不规范,违规接受“捐赠”设备的问题。
在巡查后,该大三甲医院终止了26台捐赠设备协议以及血液透析中心的10台捐赠设备协议,并接受整改。
可以看到,哪怕是国家早已明确规定了医疗设备受赠范围,严格医用耗材采购及使用监管,依旧无法完全禁止违规接受捐赠、销售耗材等行为。
随着耗材、设备带量采购以及各项整治行动的不断深入,此前这种明目张胆的行为变得愈发隐秘,不过这并不代表国家就此放过。
从本次国家医保局发布的《通知》中可以看到,新一轮的检查将从医院内部开始,对耗材、设备的采购成本、使用价值进行严密的测算,进一步打击“设备+耗材”销售模式。
《通知》提出,对以新设备新耗材成本为主、价格预期较高的价格项目,做好创新性、经济性评价。审慎对待资本要素驱动、单纯谋求投资回报及地方保护特征的立项诉求,避免按特定设备、耗材、发明人、技术流派等要素设立具有排他性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其中,耗材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外单独收费的,虚高价格经集中采购挤出水分后,相关定价偏低的项目优先纳入价格动态调整范围,必要时可实施专项调整;耗材合并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不单独收费的,根据集中采购降低物耗成本的效果,适当降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向群众释放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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