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我国合成生物技术研发应用准入制度,加强其资金与技术监管,确保合成生物技术在安全的环境下得到应用。对于拟进入我国合成生物领域的企业资质、技术条件、资本来源、资金流向等进行严格审核审批。强化信用评估,加强行业资产管理,严格保密协定。
同时,尽快制定我国合成生物领域技术标准和伦理道德规范,加强基因编辑技术的临床和应用监管。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制定合成生物领域技术标准,明确合成生物领域技术使用的权利清单、责任清单、技术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建立长期的跟踪及更新机制。
“尽快出台我国《合成生物技术监管条例》,对该领域的监管主体、监管职能、监管范围、监管方式等进行明确说明,建立健全合成生物技术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各相关地方政府可修订相关制度条例,建立和补充配套的监管措施。理顺我国合成生物领域企业的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的“老三会”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新三会”关系,提升企业自我监督、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能力。”蔡欣委员说。
对于监管,蔡欣委员建议,明确我国合成生物领域监管内容,通过企业特派员强化对合成生物领域企业资金监管、技术监管、数据监管和重点人员监管。抓紧完善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合成生物领域监管中的职责。监管部门和行业企业等方面的权利责任清单,加大对合成生物技术监管执行人员的培训力度,将生物安全知识纳入科普教育体系,深化生物技术安全领域科学基础研究。
另外,蔡欣委员还建议,通过数字赋能合成生物技术监管,完善智慧管理平台功能,打造全周期、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模式。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技术,提升对合成生物领域企业监管水平,推动合成生物技术监管工作数字化转型。(津云新闻记者 霍艳华摄影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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